《艺术百家》是江苏省文化厅主办的国家级综合艺术类大型理论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期刊创刊20多年来,坚持弘扬民族传统文化、面向时代关注艺术各学科纵深发展,充分发挥弘扬、引领作用,坚持先导、服务职能,期刊内容着眼于国家重大文化课题,着重突出内容的艺术性、思想性、学术性、理论性,努力建立区别于其他刊物的学术眼光与文化品质,在学理的框架下坚守独立的艺术思想,提倡原创,关注当代性、审视学术热点。栏目内容设置涵盖一级学科艺术学下属的二级学科艺术学、音乐学、美术学、设计艺术学、戏剧戏曲学、电影学、广播电视艺术学、舞蹈学等8个学科研究方向,兼顾哲学、美学、建筑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经济学、管理学等学术领域中之与文化有关之部分。《艺术百家》杂志1996年、2000年、2004年连续三次被北京大学、中国国家图书馆等权威学术机构列为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根据北京大学出版社《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2004年版),并被中国期刊网、万方数据库、中国人文社会科学引文数据库、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龙源期刊网等数据平台全文收录。本刊为中国学术期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执行《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检索与评价数据规范》,作者来稿须标明和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作者简介:姓名、出生年月、籍贯、工作单位、职称、职务、学位。
1.基金项目(文章产出的资助背景):基金项目名称全称及具体项目编号(项目批准号)。
2.中文摘要:直接摘录文章中核心语句写成,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篇幅为150-200字。
3.英文标题、摘要:与中文摘要大致对应,长度为80个英文单词左右。
4.中文关键词:选取3-5个反映文章最主要内容的核心术语。
5.英文关键词:与中文关键词完全对应。
6.注释:用于对文章正文作补充论说的文字,采用页下脚注的形式,注号用“①、②、③……”
7.参考文献:用于说明引文的出处,采用文末尾注的形式。
(1)注号:用“[1]、[2]、[3]……”凡出处相同的参考文献,第一次出现时依顺序用注号,以后再出现时,一直用这个号,并在注号后用圆括号标出页码。对于只引用一次的参考文献,页码同样标在注号之后。文末依次排列参考文献时不再标示页码。
(2)注项(下列各类参考文献的所有注项不可缺省):
a.专著:[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M].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b.期刊专著:[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J].刊名,年,卷(期).
c.论文集中的析出文献:[序号]析出文献主要责任者.析出文献题名[A].论文集主要责任者.论文集题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d.报纸文章:[序号]主要责任者.文献题名[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e.外文版专著、期刊、论文集、报纸等:用原文标注各注项,作者姓在前,名在后,之间用逗号隔开,字母全部大写。书名、刊名用黑体。切忌中文与外文混用。
来稿通常不超过18000字。基金项目务必标示。请在来稿上标明作者通讯地址、邮政编码、电子邮箱及电话等联系方式,发送至艺术百家杂志社电子信箱:yishubaijia@126.com。编辑部联系电话:025-86645690、86645620。打印稿须附电子文本光盘。来稿登记后一律由专家库成员匿名审阅。请匆一稿多投。来稿6个月内未收到本刊录用或修改通知(一般电话通知作者),作者可自行处理。来稿一般不退,也不奉告评审意见,请作者务必自留底稿。专家评审综合认定来稿高质量者,稿酬从优。被《人大复印资料》、《新华文摘》、《新华月报》等全文转载者,或在本刊所发表论文又荣获国家及省、部级各项学术科研奖励者,编辑部将给予相应奖励。